【剧评】難忘峇里島--難忘在民與水晶之間的愛情
[b]转贴自天生丽智。作者:鸭子[/b][color=#336600]錯過了此片在台上映的熱播時期,直到最近才看完峇里島的日子,雖然無緣在最輝煌的時期與峇劇廢人們一同抒發喜怒哀樂,但我還是忍不住將心中的感動記錄下來。
這個話題是討論最多也最爭議的部分,在剛看完峇劇的時候,我能肯定這份存在於在民與水晶之間讓人心痛與心碎的愛情,但,它是怎麼發生的?怎麼讓天壤之別的兩人,陷入無可救藥的毀滅之中?
我再仔細回顧,希望能客觀的找尋出答案,也許和各位不盡相同,又或者已有類似的觀點,這都請各位前輩級的峇迷們,多多包涵。
在民曾對水晶說:『我的人生,好像是從峇里島開始打結。』
這是他們相遇的起點,但是一開始,導遊李水晶這號人物,並沒有讓在民發昏地對她一見鍾情,因為水晶錯把寡言的仁旭當成鄭氏集團二公子,所以水晶無須刻意表現去討好在民。
在民第一次正眼看水晶,應該是從餐廳氣呼呼地走出來(第2集),正巧看到路旁大口咀嚼、大口喝水的水晶,這在在民的世界裡該算是「奇景」吧!更遑論眼前的女孩可以隨地撿個石頭,就地修補起已是傷痕累累的鞋子……
水晶既然沒把在民當〝目標〞,那形象當然可以丟一邊,先是撇了一眼在民,然後繼續釘她的鞋子,之後還與在民討論餐廳裡頭的「二公子」……
在民的身邊原本就都圍繞著向『錢』齊看的人,但這些人至少會假裝是喜歡人而不是喜歡錢,所以水晶擺明了要釣凱子的態度,反而讓在民覺得新鮮、有趣。
直到把喝得爛醉又打輸架(題外話:在民沒打贏過任何一場架)的在民扶到飯店裡,水晶才知道她〝搞錯了〞,然而在民輕挑玩弄的態度,也頂多留給水晶玩世不恭的印象……
到這裡,可以看出水晶是「要錢」的,需要的要,因為現實造就的背景,讓水晶不得不把錢放在第一位,但編劇並沒有將水晶塑造成拜金女,否則水晶在撿散落一地的鈔票時,臉上應該露出得逞的笑容,而不是心酸的表情,這就是水晶的自尊,也是我覺得最高貴的自尊——向現實咬著牙低頭。
回到韓國,身無分文的水晶在求職上處處碰壁,所以她去找在民求一份工作(第3集),可是第一次連面都沒見到,因為在民壓根記不起「李水晶」是誰。
第二次見是見到了,不過水晶給在民的印象,我想只有「莫名其妙」跟「厚顏無恥」吧!
又被董事長揍的在民,拿著OK繃往額頭上貼,這時他突然想起「李水晶」,那個今天來找他要工作、在峇里島為了錢可以留下來過夜的女人。在民想著水晶在他面前的糗態,脫口說了句:『心情超不爽的!』,於是抓起外套,翻出那張原本要丟掉的電話號碼,不過沒想到李水晶真的窮到只能留別人的手機號碼給他……
總算,「李水晶」這三個字讓在民記住了,但是在民打電話給水晶到底想說什麼?編劇沒交代出在民的想法,只是巧妙的把在民想起水晶的點,安排於在民被他老爸K過之後,同樣在人生路上『出糗』的兩人,開始有了交集。
看到未婚妻對姜仁旭難以忘情,在民氣得去找仁旭理論(第4集),結果在夜總會門口看到拉客的水晶,三個人陰錯陽差地成為〝患難伙伴〞,然而在分道揚鑣之際,在民注意到穿著單薄的水晶,雖然不溫柔地拉著水晶又將外套丟在人家身上,不過這就是在民表現溫柔的方式——霸道。
此刻的在民愛上水晶了嗎?應該沒有,但在民的的確確〝注意〞到水晶了,因為當水晶向他借車錢說會還他的時候,在民並沒有瀟灑的說『不必了』,而是問了句耐人尋味的:『什麼時候?』
那水晶感受到在民的溫柔嗎?我想即便是有,但在民畢竟曾拒絕過她,所以此刻水晶識時務者為俊傑,還是先把東西換成現金比較要緊。
在民聽著屬下(題外話:本劇超級大綠葉,心不甘情不願地被在民呼來喚去,表情一級棒!)報告關於「李水晶」的身家調查,尤其是陪酒小姐這一項讓在民起疑的問:『不是拉客小姐嗎?』
編劇又安排在民在心情不好的情況下想起水晶,於是在民吆喝一群朋友到夜總會,但是去找水晶能做什麼?編劇又不給答案了,只讓在民看到水晶臉上的傷時愣住了,想帶她出場是在民單純的一種『保護』的心態,但在水晶看來,那是另一種有錢人踐踏別人尊嚴的方式。
雖然水晶總是被說成沒有自尊,但我覺得水晶始終保有她最驕傲的尊嚴,所以她拒絕跟在民走,寧可留在這個被打得鼻青臉腫的地方,莫可奈何的在民只好留下名片:『你……改變主意時打電話給我。』
之後趙盛泰來找在民,在民得知趙盛泰騙了水晶的錢,也等於間接交代出在民知道水晶的生活窘境其來有自後,他一臉開心的回到辦公室。在民為什麼會『開心』?絕對不是他惡質到喜歡對人落井下石,而是他和水晶之間又多了一份『牽連』,而這份牽連是好奇的成分多、還是喜歡的成分多?編劇模糊掉這個部分,讓觀眾自行想像在民心中的化學變化。
迫於哥哥被逼債的無奈,水晶終於打電話給在民。看到在民整理凌亂的客廳、為兩人準備好鮮花和美酒,然後一臉期待地等著水晶的到來,我想觀眾已經很清楚在民對水晶的感覺,是喜歡大於好奇的成分居多。
又被在民拒絕的水晶(第5集),當然只看到在民不可一世的高傲貌,但是在民不是〝在乎〞水晶嗎?為何又要口是心非地傷害她?這就是編劇的用心,因為此刻的在民,來不及釐清對水晶的感覺,說『愛』還太牽強,所以就用一貫玩世不恭的態度來面對……[/color]
[color=#996633]但除了玩世不恭的輕挑外,鴨子似乎還看到了在民〝另類〞的溫柔,因為如果在民接受水晶的『提議』,那不就更糟蹋水晶的尊嚴嗎?
走到腳破皮還沒找到工作的水晶,想起在民對她的污辱,水晶賭氣的說:『臭小子,我才不會去找你!』,所以不要怪水晶太晚愛上在民,實在是在民對水晶的『付出』也太〝難懂〞了。
匯了三仟萬給水晶的在民,原以為該得到水晶感激涕零的道謝,結果竟然連一通電話都沒有。同一天裡被未婚妻要求分手的在民,心中五味雜陳地灌醉自己,然而潛意識裡想見水晶一面的他,要求屬下載他到水晶的住處,但酒醒後的在民,又搞不懂自己的想法了,於是改口說要掉頭回家,卻在看到水晶同仁旭走在一起時又變卦……
是『嫉妒』讓在民變卦嗎?應該還不到這種地步,此時的在民疑惑大於嫉妒,為何討人厭的仁旭會和水晶走在一起?這才是在民想一探究竟的。
看到水晶從仁旭的住處走出來,誰都會把他們想成是『關係匪淺』(第6集),而在民的個性原本就很直接,想到就問了一堆,不過最後要水晶明天到公司上班,還是不改以往的酷樣說:『你們兩個繼續吧!』
在民想不通自己對水晶〝異常〞的舉動,所以在車子裡拿腦袋撞車窗:『我一定是瘋了!』……
唉!我只能說:在民你也太可愛了吧!
第一天上班就打瞌睡的水晶,匆匆忙忙地撞見同在會議室打瞌睡到下班的在民。如果說編劇安排水晶與仁旭的共通點是『背景』,那麼安排水晶與在民的共通點就是『性格』了。
明知水晶〝兩袖清風、口袋空空〞,在民還是捉弄了一下水晶,故意帶她到高『貴』的餐廳。看到水晶一副如喪考*的模樣,在民一定覺得很有趣吧!不過原本愉快的用餐氣氛,在聽到水晶敘述與仁旭之間『宿命』般的緣分時,在民一把火又被挑起,這其中有對仁旭的不爽,也有因水晶而對仁旭的嫉妒。
自覺在工作與女人都敗給仁旭的在民(第7集),心中的憤怒可想而知,偏偏水晶挑這個時候找在民問趙盛泰的下落,但水晶的動機單純嗎?如同仁旭對她說:『我想你應該不是希望可以在那裡找到趙盛泰所以才去的吧?!』
因為仁旭看出水晶仍有飛上枝頭當鳳凰的心態,所以告訴她「葛蘭西」的階級制度,水晶當然明白仁旭想說的,因此她決定放棄對在民不切實際的想像,將心思全面轉到仁旭身上。
這其中還卡了一場讓四人難以下嚥的午餐邀約,而火藥味最重的是水晶還擊英珠的話:『你們也是,看起來很相配。』
水晶開始與仁旭交往(第8集),這一切看在在民的眼裡很不是滋味,但水晶明白在民的想法嗎?從沒好氣對她的在民,只有觀眾才知道他對水晶的心意吧!
一起被關在公司的兩人,雖然還是會鬥嘴(尤其是在民挺介意水晶將外套借給朋友一事),不過看到在民為兩人泡咖啡,我想這大概是養尊處優的在民第一次〝服務〞別人。
觀眾再一次看到在民對水晶的好,不過水晶卻只能看到在民又將外套丟在她身上。其實也不能怪在民不夠溫柔,因為向來都是女人黏著他不放,他何須為誰費心過?
『我們也是注定的嗎?』這句話表露了在民對兩人間的期望,也顯示了水晶在他心中的份量,和以往不到三個月就玩完的戀愛遊戲不同,在民總算清楚交代他和水晶之間的定位——命中注定。
水晶也因為這句話而困惑了,不過她不敢多想,因為她身邊已有個姜仁旭……
在民帶著趙盛泰去找水晶,是想讓她有個『意外的驚喜』,而且來得正是〝時候〞(仁旭一定很想對編劇說:算你狠!)。
水晶對在民的到來是有所『顧忌』的,但顧忌什麼?編劇讓我們自己想,所以我把它解讀成水晶對在民是有那不知其份量的『在乎』,也許就是在民的那句『注定』所引發的化學效應。
看到仁旭和水晶在一起的在民(第9集),怒不可抑的表情是完全的嫉妒了,不過隔天上班時,又擺出一副沒事樣,這是在民不想輸給仁旭的保護色——偽裝出來的強勢。
故意在電梯裡詢問水晶的在民,應該是做給仁旭看的,尤其是水晶偷打公司的電話給在民、而仁旭正好送公文到辦公室的時候,在民刻意要求水晶:『那下班之後你來家裡。』
以自身的優勢做為手段的在民,向仁旭挑釁般地宣戰,不過他千算萬算沒算到最可怕的兩個女人正等在家裡(這次換在民對編劇說:算你狠!)。
被在民媽又呼巴掌又是污辱的水晶(堪稱韓劇中被呼最多巴掌的女主角),其心中的悲傷與憤怒令人同情,而在民先是一愣,之後趕緊護住水晶,因此被在民推倒的菜頭媽……,不,是在民媽不敢置信地看著兒子,這應該是在民第一次〝反抗〞母親,為了水晶。
在電梯裡在民緊緊抓著水晶的手,像是一種無言的保證「不論發生什麼事,我都不會放開你」。當然在民對水晶是愧疚的,但他不善表達自己的感情,更遑論是他最不拿手的『道歉』,所以我們看到在民的『對不起』說得有多沒誠意了。
留不住水晶的在民只能等她回來,但此刻的水晶除了憤怒還是憤怒,所以她不希罕在民的道歉,即便在民站在門外幾近懇求地,但水晶的心已關在另一個世界……
被迫離職的水晶讓在民更加愧疚,尤其仁旭又來雪上加霜地警告他(第10集)。的確,在一般人眼裡看來,鄭二少爺對平民水晶所做的一切,應該都是『玩弄』的成分才對,『認真』這兩個字與他們的身份格格不入,可是編劇就此給了在民最深情的性格,因為買醉後的在民撥不通手機給水晶,就這樣躺在水晶的家門口……
一個大少爺做到這種地步,連仁旭都沒話說了。所以水晶是原諒了他,也才會在隔天早上讓在民到她的住處吃早餐。
在民看到水晶願意〝接納〞(這樣形容是有點怪,不過我找不到更好的)他,也沒忘記趕緊解決他和水晶的另一個障礙——『溝通』困難。
收到在民送的手機,水晶樂得把玩在手,雖然美希說水晶對物質沒有抵抗力,竟然被一隻手機收買,不過其實水晶是先原諒在民在先,之後又收到禮物才會那麼開心。
更開心的應該是在民,沒有理由只想見水晶的他,正忙著選穿約會的衣服。編劇是很故意,大煞風景的在此刻讓在民知道英珠和仁旭在飯店裡見面,所以他故意也約了水晶去那……[/color]
[color=Black]這場戲寫出了在民現在心中矛盾的情感(第11集)。
當初是因為英珠而追到峇里島的在民,即使後來也願意解除婚約,但畢竟此時的英珠還是他的未婚妻,偏偏陪英珠在飯店的又是仁旭,所以此刻在民的怒氣是針對仁旭得多。雖然我們覺得在民既然不愛英珠,何必在乎她和誰見面,不過編劇捨棄單線的「我愛你」定律,讓主角一路走來的恩恩怨怨參雜其中,才會有如此「理還亂」的情緒出現。
看到這一幕的水晶自然是震驚,這份震驚是仁旭帶給她的衝擊。因為水晶先認定了她和仁旭間淡淡的感情,所以看到仁旭攙扶著酒醉的英珠時,水晶的眼裡才會出現『背叛』的震驚。
水晶不是為取代在民的未婚妻而跟他進了房間,在民看出水晶的「嫉妒」所以對她說:『你就不能假裝喜歡我嗎?』而水晶也明白在民要她來的用意:『你不就是為了做給我看嗎?』
這場戲讓在民心中矛盾的情感飆漲到最高點,有對仁旭的、有對英珠的,當然也有對水晶的。
在我還疑惑在民為何對「英珠&仁旭」而生氣的時候,編劇總算網開一面地交代出當時在民的心情:『如果你看到要跟你結婚的人,當著你的面跟別的男人進飯店房間,你會怎麼辦?』
水晶此時對她身邊的兩個男人都感到了失望,雖然在民告訴英珠他喜歡水晶,又給趙盛泰工作來還水晶的錢,不過這一切也只有〝觀眾〞才能看到。
更加嫉妒水晶的英珠要她來畫廊上班,任何一個有『尊嚴』的人都應該拒絕,可是水晶還是去了,為什麼?編劇又躲起來搞神秘,但我不覺得水晶沒自尊,既不偷又不搶,不是嗎?
可以告訴自己「這是工作而已」;也可以告訴自己「我不想介入你們的關係」,所以水晶還是去了,但『忍辱』的心一定會有,只是選擇忽略和偽裝罷了。
這真的需要很大的勇氣,所以我再一次肯定水晶最高貴的自尊——向現實咬著牙低頭。不能否認這和水晶從小的家世背景所造就的人格有關,她不可能擁有在民那樣的不可一世,因為水晶的人生在太多的『忍耐』中度過,所以這一次也不例外。
看到水晶在畫廊工作的在民肯定是氣炸了,對英珠氣炸了(第12集)!對水晶則是有太多的不捨與抱歉,所以在民本能反應的就是掏出一大把支票要她趕快離開。
這場戲有兩個畫面令我難忘,一是在民慌亂地撿起散落在水晶腳邊的支票,這是個反差很大的諷刺,因為高傲的在民屈膝在別人眼中沒有自尊的水晶面前,用這樣一個畫面宣告在民對水晶的感情,注定他要比水晶更卑微的付出。
另一個畫面是水晶被盛怒的在民要求離開而跌倒在地。即使是面對呼她巴掌的在民媽,水晶也從未表現出『委屈』的模樣,但這一刻在在民的面前,水晶看他的眼神,終於透露出自己強裝出來的心酸……
該是徹夜未眠的在民一早就去見英珠,只為告訴她:『我不會和你結婚。』
在民正式地宣告出他對水晶的認真,水晶多少都能感受到在民的心意,但對仁旭的感情還是佔了大半。
在小吃攤和水晶喝酒的在民(其實從頭到尾都是在民在喝),也想向她吐露自己的心聲,所以藉著酒意問水晶:『你覺得我為什麼一直來找你?第一、因為無聊;第二、就這樣;第三、因為覺得姜仁旭討厭;第四、因為我喜歡李水晶。』答案是呼之欲出,不過沒親口承認的就會染上曖昧不明的氣味。
望著眼前醉得不省人事的在民,水晶只能求助仁旭幫忙。突然酒意全消的在民是聽到仁旭的聲音而清醒過來,看到水晶要跟著仁旭離開的他,懇求水晶不要走。
在愛情面前,在民變得卑微,但他的誠實比自尊更可貴,這就是在民感動我們的地方。有人說從來沒看過哪個主角像「在民」這樣,是用〝缺點〞堆砌出來的,也是,我也從未看過哪個主角打瞌睡會流口水、上班會用電腦打電玩、被老爸K會躲到桌子底下、還會被幽怨的哭聲嚇得摀耳快跑……
數不完的缺點都被在民的一顆真心給掩飾住,愛情的力量真偉大,是吧!
一直錯過與趙盛泰見面的機會,在民再次安排想讓水晶見到他(第13集)。
以為只剩水晶在畫廊的在民,興致勃勃地去找她,結果一開門就見到他媽(絕對沒有想罵人的成分)。在民媽當然氣得又要呼水晶巴掌,這一次在民不再發楞,直接抓著母親的手不放,而且說出了那句最最經典的告白:『我只要一天沒看到她我就會瘋掉!』
縱使之前在民對水晶有模稜兩可的態度,到這一句話都正式終結了。
原來有比「我愛你」更爆炸性的表白,而且不用在燈光美氣氛佳的場景下……只能說:編劇,你也太強了!
水晶的腦袋能正常運轉嗎?天之驕子的在民會對自己動心,連水晶自己都不敢相信吧!
差點忘記和仁旭有約的水晶,透過在民的手機是一臉欲解釋的抱歉,這看在在民的眼裡又是一番心如刀割。
『不管你要什麼我都答應你……留在我身邊。』在民不能失去水晶,所以提出這麼看似交易的約定,雖然他要水晶別讓他等太久,不過隔天一早,根本等不及答案的他還是拉著水晶,來到他想守護她的城堡。
我不認為在民是用物質引誘水晶,他只是不想讓水晶和仁旭越靠越近,他只想水晶屬於他,所以我們看到在民離開公寓時開心的模樣,因為這裡,將只屬於他和她。
在民打電話給水晶問她:『你在哪裡?』水晶:『我在回家的路上。』在民:『那待會見了。』從這裡又看到兩人〝認知〞上的差別,因為在民心中的『家』,是指他和水晶的家;而水晶說的家,是她和美希同住的家。
水晶不是沒有掙扎過,回到家的水晶仔細考慮過她身邊的兩個男人。從峇里島開始認識的在民與仁旭,將過往的記憶如跳躍般的思緒流轉著,最後停在水晶腦海的,還是在民的那句告白:『我只要一天沒看到她我就會瘋掉!』
水晶賭上在民的這句話,所以她對美希說:『如果失去這次機會,我真的會像你所說的一樣,一輩子就只能這樣。』
有人覺得水晶太現實,是不能否認水晶的確想起她在峇里島被人討債、回到韓國又委身於酒店的苦日子,但水晶思索的畫面最後是停在在民對她的『告白』,這也顯示出在民在水晶心中的份量已經不一樣,水晶決定放手一搏,搏的不是在民的錢,而是他的心。
『除了結婚,什麼都可以。』
就是這句毀滅性的話,種下兩人日後毀滅性的結果。(第14集)
此時的水晶還沒完全愛上在民,因為她懂他們之間是沒有未來可期許,何況在民到底有多愛她?老話一句,只有觀眾知道。
隔天一早,在民迫不及待去找水晶,可是一進屋卻看不到水晶的蹤影,在民的害怕全寫在臉上,他怕水晶一聲不響地離開他。
注意到水晶少得可憐的行李,所以在民帶水晶去大肆採購一番。從水晶住進來開始,在民在水晶面前就像個容易手足無措的小學生,一點都沒有情場老手的影子,這代表水晶是他第一次真心喜歡的人,所以才會讓在民不知所措。
水晶想報答美希而將衣服送給她,結果美希拒絕的說:『我又不是乞丐。』聽到這句話的水晶等於說在別人的眼裡她也像個乞丐般接受在民給的一切,尤其美希又補上一句:『難道他會跟你結婚?』
結婚,是在民與水晶之間絕對不能觸碰的地雷,它不只無解,更有太多的無奈。
在民當然不想水晶再到畫廊工作,可是水晶為何揮霍的日子不過,甘願去畫廊當個『下女』?所以水晶是有自尊的,她不要像個乞丐等著在民的施捨,她要繼續過她的生活。
水晶內心的矛盾不斷湧現,當她再見到仁旭的時候心中更是苦澀,於是換成水晶買醉,被在民給背了回來。看到水晶未乾的淚痕,在民只能心痛的對她說:『你哪裡都不要去。』
水晶三心二意嗎?不能全心全意只愛一人的常被千夫所指,但他們的故事被牽扯得太複雜,水晶是矛盾,並不是腳踏兩條船,因為感情不像做買賣,想斷就能一乾二淨,所以這份苦,拖了四個人糾纏不清。 [/color]
[color=#000091]隔天(第15集),水晶被在民做早餐的聲響給吵醒,如果要來個「峇劇三大奇景排行榜」,那麼穿著圍裙做早餐的在民肯定名列前茅。
『因為我不能跟你結婚,所以我也不會要求你喜歡我,只是……我喜歡你。』
水晶會感動在民所說、所做的一切,所以她喝光在民為她〝親手〞做的燉湯,可是這樣『幸福』的場景太短暫,本來就要辭職的水晶卻又躲不過英珠母親的巴掌,再次被羞辱的水晶和在民攤牌,離開那個短暫的幸福。
有人責怪在民為何不追出來?就這樣讓水晶提著行李離開,其實在民追出來又如何,這就是『現實』,而且還會不斷上演。
我們都看到了在民的苦,尤其是水晶手機裡的「號碼1」,那是在民還無法取代的位子,但並不是水晶對在民沒有感情,因為我們也同樣看到水晶的痛。
拿著水晶的手機去找她的在民(第16集),其實是希望水晶能再搬回去住。
再度回到畫廊上班的水晶,被英珠冷冷地打發走,所以水晶才會約在民出來,而且精心打扮一番,為的不是在民,而是對這些傷害她的人,尤其是對英珠的一種報復。
動機又不單純了,但在民接到水晶的電話時,那份雀躍的心是再單純不過了。
兩人在餐廳喝得爛醉,回到家又繼續喝,不過仁旭在此時打電話給水晶問她人在哪裡,水晶回答:『這裡是,不是真正屬於我的,我的家。』
就像在民不能和水晶結婚一樣,這個「家」,同樣無法帶給水晶歸屬感。我覺得這段話,是水晶為她和在民之間下的註解——無奈而絕望的未來。
仁旭只告訴水晶:『快點回來。』是要水晶離開沒有未來的在民,回到原本屬於他們這樣階層的世界裡。水晶也想放手,所以起身決定離開,但是在民無法放手,他不是不知道水晶為他所受的委屈,只是他的生命裡如果失去水晶,也只有死路一條了。
這場戲,在民對水晶的剖白令人動容,而水晶回應在民的心意也是真切。感動,就這樣淹死我們這群坐在電視機前的峇迷們。
『不把我的心給你,是為了守住我最後的自尊。』水晶的心到底給了在民沒有?我想從這一刻起,水晶和在民一樣失去了自尊。
他們的愛情寫到這裡就夠了,因為四條牽扯不清的線,已經就此分曉,之後的,只是用無盡的傷痛去累積。
有不少人想改寫他們的結局,其實只要編劇再多給他們一天的時間就會截然不同,因為仁旭看出水晶遺落的心,所以對水晶說「你一直是自由的」,而水晶面對仁旭的諒解,終究承認「我真的不想把心也給他」。
只要再一天,我相信水晶會收拾好行李,回到在民的身邊。[/color]
[[i] Last edited by tata on 2005-9-18 at 01:22 PM [/i]] 是啊,如果编剧再多给一天时间该多好。但最终还是造就了一个震撼人心的悲剧! 楼主写得实在好,让我对《巴》又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
PS:虽然看了不下三次,但也没有楼主这么精辟的见解,能把剧情和人物心理分析得这么透彻,让我一直以来感到迷惑的地方都有了答案。不得不说声佩服了!
看样子楼主也有当编剧的潜力嘛。试试看如何?嘿嘿…………:lol: 就可惜。 .结局..
作者能改一下就好了 为什么爱得这么深不私奔呢?就是一同吃糠咽菜也会相视而笑呀!遗憾遗憾! fantastic:victory: 我有在重看拉~~~~楼主你写的实在是太好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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